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›› 2018, Vol. 24 ›› Issue (第10): 2622-2630.DOI: 10.13196/j.cims.2018.10.023
王永龙1,蹇明1,方新2,3+,王楠楠1
摘要: 针对产品需求同时受制造商生产努力和零售商销售努力影响、产品回购量受制造商生产努力影响的情形,建立了由制造商主导、零售商追随的供应链博弈模型,研究了传统的批发价格契约和收益共享契约的协调性。结果表明:相对于批发价格契约而言,收益共享契约改善了供应链绩效,可促使供应商生产努力水平的提高,但减弱了零售商销售努力投入的积极性,二者均不能协调供应链。进而在收益共享契约的基础上,构建了能协调供应链的“收益共享+两部费用+努力成本共担”组合式契约,该契约能够有效地同时激励生产努力和销售努力水平的提高,可使制造商、零售商和消费者均获益。通过数值算例验证了上述结论的正确性。
中图分类号: